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涉案车辆拖移服务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2022-07-04 11:31:49

一、项目编号:YSGL[2022]18号-2

二、项目名称:涉案车辆拖移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折扣:99.99(%)淳安县顺捷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曙光路101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涉案车辆拖移服务采购项目涉案车辆拖移服务采购项目承担交警大队在日常执勤执法、事故处理活动中需依法查扣、暂扣的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的拖移服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应由财政承担拖移费的情形)。拥有专业的施救车辆。车辆状况良好。拥有稳定的专业施救队伍等。服务期限:壹年。符合交警部门要求,做到采购要求,服务优良,考评合格。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毅成,吴俊梅,汪正武(采购人代表)

、开标情况

标项1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的0.83%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73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建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75780288

质疑联系人:汪正武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881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盛联合(杭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传 真:0571-64827338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建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29119044

质疑联系人:徐晓君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81984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传 真:/

联系人 :方建宏

监督投诉电话:0571-64818305







附件信息:

  • YSGL[2022]18号-2:拖车.doc

    334K

  • 中小企业.pdf

    196.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