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民政局三台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510722202200105)结果公告

   2022-07-01 17:14:27
一、项目编号
    510722202200105
二、项目名称
    三台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包一:四川龙轩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包二:三台民生医院,;包三:四川健平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三台县八洞镇;;三台县芦溪镇芦溪干道;;绵阳市经开区贾家店街89号
    中标(成交)金额 包一:2528000.00元(总价);包二:2528000.00元(总价);包三:85.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包1:一、名称:三台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二、服务范围:在服务期限内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设置合理的服务项目清单,为老年人提供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 乐等服务,并根据老年人需求定制个性化服务项目清单,每月上门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 30 小时,服务周期为12个月,让老年人自行选定服务项目。潼川镇、灵兴镇合计316人。三、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四、服务时间:一年。五、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包2:一、名称:三台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二、服务范围:在服务期限内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设置合理的服务项目清单,为老年人提供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 乐等服务,并根据老年人需求定制个性化服务项目清单,每月上门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 30 小时,服务周期为12个月,让老年人自行选定服务项目。乐安镇、北坝镇、芦溪镇合计316人。三、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四、服务时间:一年。五、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包3:一、名称:三台县居家和社区养老家庭床位改造项目采购。二、服务范围:1、根据《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的通知》(民办函〔2021〕64号)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绵府办函〔2022〕3号),我县今年将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632张,为服务对象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时长每月不少于30个小时,受益家庭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的满意度不低于85%。服务对象为年满60周岁且按照《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标准评估达到中、重度失能的老年人,其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根据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收入组,中间偏下组人员纳入经济困难范畴)可享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2、资金预算2.1.固定采购补助金额:每人家庭床位改造补助资金1500元。2.2.本项目固定金额涉及对象数量:632人。3、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为年满60周岁且按照《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标准评估达到中、重度失能的老年人,其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根据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收入组,中间偏下组人员纳入经济困难范畴)。三、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四、服务时间:一年。五、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申桂华、邓跃年、金慧丽、李届、任琳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中标金额的1.5%向各包中标供应商收取。不足5000按照5000收取。【包1:37920元;包2:37920元;包3:14220元。】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900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三台县民政局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益寿路中段
    联系方式: 17740907927,0816-5333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5号(愿望集团2楼)
    联系方式: 0816-2351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华
    电话: 0816-235116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