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82022000030
二、项目名称:天府新区争创国家产业创新中心专项研究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方略智库(北京)咨询中心 |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甲12号万寿宾馆D座715 | 1,7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方略智库(北京)咨询中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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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 天府新区争创国家产业创新中心专项研究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课题研究。聚焦“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选取国内已批复运行的专业领域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和安徽合肥、湖北武汉正在争创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等典型案例进行实地调研、对标和剖析,厘清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的概念内涵和主要审批流程,探索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规律和模式,分析四川天府新区创建综合性产业创新中心的基本条件,提出创建目标、策略、具体路径和政策举措。 2.编制建设方案。根据课题研究成果,围绕“做什么、达到什么目标、怎么做”的核心思路,编制形成《四川天府新区争创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明确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战略定位、基本要素和重点任务,为阶段性建设提供关键性项目支撑和指导性路径。 3.协同申报创建。形成课题成果和建设方案后,协同四川天府新区对接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全面协助方案申报和争创,同时为天府新区面向各层面的对上争取提供智力支撑,创建结果纳入项目成效评估。 | 合同签订后180天。 |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1,7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礼超(采购人代表)、姜周、胡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按人民币276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2.7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采购计划文号:51018822210200000980[2022]00086;2、预算金额:230万元;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C0808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成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企业规模:微型。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战略研究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288号
联系方式:028-61889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00 号 1 栋 2 单元 801 号
联系方式:028-83197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8-83197870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1日
相关附件:
2022.6.17(发布版)-磋商文件-天府新区争创国家产业创新中心专项研究项目.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方略.pdf
评审报告-上传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