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2-481
项目编号:洛直政采磋商(2022)0361号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浴室、体能训练中心维修项目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7日
四、评审日期:2022年06月30日
评审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六室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超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市辖区洛龙区张衡街牡丹大道亿和广场A座11楼1101室
成交金额:1029000.00元
七、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浴室、体能训练中心维修项目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答疑(若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80日历天 项目经理:史俊伟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241202151232 |
八、磋商小组名单:郭跃安,邵改范,陈永岭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共计10200元。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河南省财政厅
监管部门联系人: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监督电话:0371-65808421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1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369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4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2022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