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E330201000000705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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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招标)单位: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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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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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鄞县大道(阳光南路至同德路)改造工程施工Ⅱ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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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9320531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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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22-06-27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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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2年06月28日至2022年07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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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单位:宁波住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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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单位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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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得分:97.6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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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格证书名称和编号:章成登/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浙1332015201641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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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价:8641174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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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54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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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甬江建设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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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过以下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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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代理)联系人:0574-87686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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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项目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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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投诉事项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不予受理。投诉渠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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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投标监管机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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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87187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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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74-87187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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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nbctc@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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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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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诉材料模板下载请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