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标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林州市林东新街(春华路-大学路)道路及井泉路(华信路-林州大道)道路工程 |
项目编号 |
GC2022011G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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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GC41050020220039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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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林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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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评标日期 |
2022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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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 |
林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易类别 |
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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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2年6月24日-2022年6月29日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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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合格 |
计划工期 |
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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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林东新街(春华路-大学路)位于林州市东部,林东新路呈东西走向,西端起于春华路,东端终止于大学路;井泉路(华信路-林州大道)位于林州市东部,井泉路呈南北走向,北端起于华信路,南端终止于林州大道。 |
控制价 |
15889359.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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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范围 和内容 |
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
中标价 |
15824257.6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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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体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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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 |
投标报价 |
项目经理 |
报价 得分 |
综合标 |
商务标 |
施工组织设计 |
总分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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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林州市红旗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15824257.6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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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爱增 |
29.74 |
20.00 |
19.81 |
22.30 |
91.8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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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蒲英建设有限公司 |
15874443.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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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波 |
29.90 |
3 |
19.89 |
22.58 |
75.37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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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崇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5791204.4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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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静 |
29.53 |
2 |
19.67 |
23.84 |
75.0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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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林州市红旗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41747608X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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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林州市龙安中路4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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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豫241071016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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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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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标 |
1. ISO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2.林州市太行路南延(桃园大道-天平大道)施工,签订合同时间2019年3月26日; 3.林州市秋实路(长春大道-桃园大道)新建道路工程,签订合同时间2019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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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蒲英建设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8MA3XF2HK1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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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豫241121339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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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长垣市常村镇健康路 1 1 号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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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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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标 |
1.ISO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2.丁栾镇S308商业街人行道及管网工程、丁栾镇马盘池村文化公园项目签订合同时间2020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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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崇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MA40KBXL5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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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豫 241161692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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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林州市河顺镇政府南楼2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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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标 |
综合标 |
1.ISO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林州市人民路19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81005607151X
联系人:马海峰
电 话:191437286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人民路19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7891844674
联系人:段淑芳
电 话:15994117114
监督单位:林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72-6812825
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交易相关利害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招标人未在规定期间答复或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六)附上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022年6月24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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