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jhy2022-tz17
二、项目名称:台州市重点区域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方案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1995000.00(元) | 台州市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 | 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环保大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台州市重点区域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方案项目 | 台州市重点区域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方案项目 | 全市9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包括仙居盂溪水库),台州五大水系的干流椒灵江、金清大港、百里大河、珠游溪、玉环湖,以及国、省、市控断面等重点区域所在河流(除干流外,还包括永宁江、始丰溪等34条河)详见招标文件 | 1、全面开展河湖缓冲带情况调查;2、合理划分生态缓冲带宽度;3、提出生态缓冲带建设和修复主要任务 | 2022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工作内容提交成果。 | 提交《台州市重点区域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方案项目》文本。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志强,陈謇,单式利,孙晓敏,章奕璟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50.0 | 56.5 | 51.7 | 53.3 | 45.5 | 51.4 | 15.0 | 66.4 |
1 | 台州市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 | 73.5 | 75.0 | 68.8 | 76.1 | 74.5 | 73.58 | 14.89 | 88.47 |
1 |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52.4 | 59.7 | 53.5 | 53.0 | 49.7 | 53.66 | 13.23 | 66.89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96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罗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581161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6-88580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汇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中环世纪中心6幢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885613 18257695510
质疑联系人:管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339693820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纬一路66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老师,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6-88206705,0576-88206731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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