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芜湖市湾?b区新芜开发区经五路(鸠兹大道至永泰路段)道路及排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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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12GC2022SZ5477(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1202201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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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芜湖市湾?b区新芜开发区经五路(鸠兹大道至永泰路段)道路及排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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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12GC2022SZ547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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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湾?b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地址 |
芜湖市湾?b区行政四号楼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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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陶吉18130301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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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湾?b区芜湖南路延伸段弋江综合楼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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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黄燕17756542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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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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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2年0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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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世晟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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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2291632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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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陈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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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134201720190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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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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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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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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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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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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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四川桃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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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2262193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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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华俊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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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川1512251101025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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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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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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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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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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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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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福建神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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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2262193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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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邹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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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闽1502015201614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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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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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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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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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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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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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废标单位名称:江西洪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废标原因及理由:投标保证金未缴纳; 2、废标单位名称:安徽宝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废标原因及理由:企业承诺书法人代表未签字或盖章; 3、废标单位名称:芜湖华美工程有限公司;废标原因及理由: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证书未见有效期; 4、废标单位名称:安徽旭之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废标原因及理由: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名称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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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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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A:73;B:83 随机抽取30家:四川桃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神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三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饶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雅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晟升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远邦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智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中坤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炳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大秦建设有限公司、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鸿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兆邦实业有限公司、兴丰建设景观有限公司、四川蜀元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江西久久园林开发有限公司、安徽丰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榆林市成功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皖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家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俊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晟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恒福建设有限公司、锦旭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南天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华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缔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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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