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卢村小学附属幼儿园工程

   2022-06-14 16:51:49

招标人

名称:广德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 广德市档案馆3楼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金茂财富公馆A座9楼

项目名称

广德市卢村小学附属幼儿园工程

项目编号

GDS-GC-GK-2022082

开标时间

2022年6月13日9时3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隆婧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建安大厦408-41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伍佰柒拾伍万叁仟叁佰壹拾叁元整(¥15753313.00)

工期:30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25分

项目负责人:彭涛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证书编号:皖 234212121989  皖建安B(2021)028596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企业业绩:1.广德昊天工贸有限公司综合楼工程

          2.安徽君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车间新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梁园镇慎城家园7号楼604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伍佰柒拾肆万捌仟柒佰柒拾元柒角叁分(¥15748770.73)

工期:30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10分

项目负责人:黄璇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证书编号:皖 234181896338  皖建安B(2019)018243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1.崔岗艺术展览馆建设项目

          2.梁园镇等四座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一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益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198号信旺华府骏苑14幢2726-2728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伍佰柒拾肆万伍仟捌佰捌拾壹元柒角陆分(¥15745881.76)

工期:30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06分

项目负责人:程刘军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081287696 皖建安B(2014)020616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1.依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

2.蒙城县乐土镇粮食仓储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安徽益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明泽建设有限公司综合得分均为96.06分,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规定:“当出现多家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以诚信评分高的优先,诚信评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故本项目的第中标候选人为安徽益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安徽省庐江县永兴建安有限公司清标不通过,其投标被否决;

安徽广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汇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初步评审未通过。

公示时间

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17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1995631809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2251188 / 18895365623。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提出投诉,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975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评审情况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