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现对光泽县农村公路等单改双工程包项目(光百线、李管线、大梁线)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1、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中 10.6 条安全生产费用”修改为:公路部分按不低于投标价(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的1.5%计算安全生产费用,以总金额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安全生产费”细目。
2、交易服务费:在本项目招标定标后,中标单位向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交本工程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告(闽价通告[2018]9 号)执行。
3、由于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需附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盖章扫描件(格式自拟)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截图盖章扫描件
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工程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费用在收到招投标书面报告书的同时一次性支付。
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114378377元(含暂列金 10383875 元),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下限为: 97221620.0元。
6、招标公告“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电子保函”,修改为:“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
7、固化工程量清单、合同专用条款、图审施工图纸在本补充通知附件的下载界面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8、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招标人:光泽县杉杭路桥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