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编制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2022-06-09 16:36:33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编制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合同包[350423]TH[CS]2022004-1



一、项目编号: [350423]TH[CS]2022004
二、项目名称: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编制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423]TH[CS]2022004-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建大地土地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福州市新都会花园广场2501 379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423]TH[CS]2022004-1 包1

福建大地土地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90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清流县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两项工作。 工作成果应符合《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办〔2022〕2 号)文件要求。 1 通过市、省级验收。 379000.0000


、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蒋李辛 (包1)
评审专家: 荚永君,官少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成交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1.1%计取;(不足3000.00元按3000.00元收取。)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中标人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合同且盖章后,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政府采购系统备案。纸质合同送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加盖鉴证章留存备案一份。服务费开户信息: 开 户 名: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三明梅列支行 帐 号:3505016470070000028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423]TH[CS]2022004-1 包15685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永顺花园政府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13385980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徐碧街道乾龙新村16幢21楼(汇鑫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598-8228858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小王
   
电  话:0598-8228858


                                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