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沿淮道路环境整治工程(S315凤阳至临淮关道路一级公路改造工程)

   2022-06-09 07:04:05

项目名称

凤阳县沿淮道路环境整治工程(S315凤阳至临淮关道路一级公路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czgc202205-114

招标人

名称

凤阳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仁爱路与社稷坛路交叉口

联系人及电话

刘主任 1385505279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凤阳县凤凰路西侧名城华庭4幢

联系人及电话

王振华1801085580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2年679时30分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淮中建安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费率(%)

129198051.92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姓名

南勇

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1412010201109456

工期日历天

365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创优目标:创省交通优质工程奖。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主体工程施工CP2标段

省道233焦桐线宝丰县周庄镇至鲁山县张良镇段改建工程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执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标准不含专家评审费

招标代理费

99954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联系人:主任,联系电话:0550-6367823。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提起投诉日期;(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7)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