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2省道沿海南线象山港路至滨海大道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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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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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E330225000000698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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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招标)单位:宁波象山交通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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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宁波市涌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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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S202省道沿海南线象山港路至滨海大道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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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估算:5.1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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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7日9: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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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2年06月08日至2022年0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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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单位:北京建达道桥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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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单位资质资格:公路行业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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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格证书名称和编号:王文德/路桥设计高级工程师/106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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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价:777.003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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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交初测、初勘外业方案;合同签订后20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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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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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天内,提交详勘、定测外业方案;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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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并在接到发包人实施通知后4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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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设计人应在10天内对勘察报告及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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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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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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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并满足本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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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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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代理人)电话:0574-5910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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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项目评审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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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投诉事项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不予受理。投诉渠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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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宁波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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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87187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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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74-87187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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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nbct@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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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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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诉材料模块下载请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