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区珠江路、淮河路、鞍山街、龙江路道路及管网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2-06-08 16:08:11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道路及管网工程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1015368 工程名称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道路及管网工程设计项目
标段编号 210101TP001015368001002 标段名称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区珠江路、淮河路、鞍山街、龙江路道路及管网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二标段
建设单位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辽宁弘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2年06月08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2年06月11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 建设地点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于少春 [高级工程师] 00123408 996102.000000元 7日历天 合格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并且[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并且[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 96.6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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