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业产业联合体贷款贴息验收项目中标公示

   2022-06-03 07:04:33

2021年农业产业联合体贷款贴息验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2-210700-02572

二、项目名称:2021年农业产业联合体贷款贴息验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1年农业产业联合体贷款贴息验收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鑫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古塔区锦州市古塔区中央大街三段18号

中标(成交)金额:2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1年农业产业联合体贷款贴息验收项目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我市申报辽宁省2021年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贷款贴息资金800万元,涉及3个县市区的7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财(2021)151号)文件中辽宁省2021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辽宁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农加领办(2020)1号])、《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农产(2019)120号)、锦州市农业农村局锦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锦农发[2021]269号)中锦州市2021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具体要求,对锦州三寅花生深加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辽宁省锦州久鼎畜牧业产业联合体、锦州九丰白羽肉鸡产业化联合体、辽宁秋谷牧业种养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辽宁省凌海市海产品养殖产业联合体、鲲鹏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麟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7家联合体申报的贷款贴息项目,进行项目验收。

服务要求:乙方采取资料核查、调查问询、实地核实等形式,对贷款贴息项目单位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对贷款贴息进行核验,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及利息进行核查测算,确定各联合体具体贴息金额,形成全市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贷款贴息项目验收情况报告。

服务时间:(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报告。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 验收程序:《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 验收报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宁、才英、董钦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1年农业产业联合体贷款贴息验收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中央大街3段36号              

联系方式:0416-3862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           

联系方式:0416-436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话:0416-4360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