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惠东县城上下南湖周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已由惠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惠东发改投审〔2022〕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惠东县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于上级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惠东县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惠东县城上下南湖周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2 招 标 人:惠东县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2.3 项目地点:惠东县城
2.4 项目规模:项目建设整治面积约80万平方米,其中上下南湖水域生态治理面积约11万平方米,上下南湖周边雨污分流整治面积约69万平方米,包含上下南湖水中栈道约3000米,环湖栈道约1000米,地下停车场约4000平方米,室外停车场约2500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约2600米,污水管约4000米,生态主题互动场所8000平方米,南湖公园生态宣传装置80组,休闲驿站15处,文化长廊约800m,公共厕所2处,立柱广告85组(其中大型复面立柱广告5组),文化宣传场所约1200平方米,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及文化旅游设施设备等。
2.5 工程造价:本工程建安工程费约11384.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377.27万元,预备费约638.11万元,总投资约13400.24万元。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惠东县城上下南湖周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交底、竣工图编制、施工配合与验收等后续服务。勘察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所需要求,设计深度满足审批要求。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2.7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工期暂定为30日历天。其中:
(1)勘察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上的工期为准,勘察设计服务期从签订合同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完毕)
2.8 质量要求: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2.9 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源于上级专项债卷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
2.10标段划分(如有):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2.1设计资质和3.2.2勘察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3.3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主办方)数量不得超过3个;
3.5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的方式,电子交易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5、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的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答疑时间: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的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进行答疑。
6.2 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6.3 现场递交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6.4 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 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 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投标相关事宜
7.1 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存在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缴交投标保证金、不在网上递交标书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7.2 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全行业)采用特征码检测功能,为配合新增特征码检测功能的实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在投标人编制或上传投标文件时新增以下功能:
7.2.1 投标人登录系统监控预警功能。投标人登录系统的IP地址,系统将记录投标人第一次登录系统的IP地址为关联IP地址,如该IP地址有其他投标人登录,则在登录时提示警告。
7.2.2 编制投标前特征码自我检测功能。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可通过该功能自测特征码存有情况,如发现特征码不存在或不完整,提示投标人应更换电脑配置或更新相关软件系统。
7.2.3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或投标过程中,交易系统如有提醒特征码缺失,应当及时查找原因并修复,在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不为空情况下方可上传。同时,为保证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
7.2.4 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0 号令)、《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8)442 号)要求,为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全面公开透明,强化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监督管理,各投标人须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第7 项“投标文件”的主要公开内容要求,节选已完成电子签章和电子名后的部分商务文件形成“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节选文件内容除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应当全面准确。此部分文件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公示所用,投标人须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2.5 按照《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1)28 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专家将依托建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纸质投标文件不作为备用文件使用。
8、电子交易规则
本工程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和《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1〕28号)。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东县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地 址: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河河北一路9号
联 系 人:赖先生 电 话:0752-8862928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下埔路22号司法大楼二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752-2112502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2-8891101
联系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象棋路66号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山水豪庭1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