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中心消杀、维修材料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2-06-01 06:58:03

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ngcg20220526)

一、询价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中心消杀、维修材料采购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中心消杀、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gcg20220526

3.采购内容:消杀、维修材料采购

4.采购预算:60万元(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5.招标控制价:1.0(折扣系数)

6.选取供应商数量:1家

7.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8.供货地点:南关区前进大街与金宇南路交汇八一水韵城C区

9.质保期:按材料明细质保期质保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供应商(下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和财务状况报告;
5.近三年(2019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

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法定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将以下要求内容的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邮箱(316145443@qq.com),并同时拨打采购中心电0431-85214685联系进行确认。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二)法人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有法人或被授权人的联系电话)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手写)加盖单位公章将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中心邮箱(316145443@qq.com)。

2.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6月9日14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春秀

地址:南关区前进大街与金宇南路交汇八一水韵城C区

电话:18186812759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自由大路3388号

电话:85214685

监督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5281665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1.各交易主体进入交易场所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报告,并佩带N95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扫码、消杀等工作。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工作、未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体温超过37.3℃者以及“红黄码”人员禁止进入交易场所。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2.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可委托我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正常参与招投标活动。

3.投标人在开标当天(区域外投标人建议提前来长,及时做好核酸检测,避免开标当天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参与招标活动)应尽量提前到场,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检查及登记工作,避免因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导致错过开标时间,入场后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2米以上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