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物资仓库屋面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2019-12-20 15:35:03
摘要

防汛物资仓库屋面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受 镇江市防汛物资储运站 的委托,现对 防汛物资仓库屋面维修工程 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防汛物资仓库屋面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镇江市防汛物资储运站 的委托,现对 防汛物资仓库屋面维修工程 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防汛物资仓库屋面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 ZJZCFS-(2019) 商字第 0388 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拆除原彩钢复合屋面面板 1891 平方米;铺设彩钢复合板屋面单层底板( V135 ) 1891 平方米、彩钢复合板屋面单层面板( T330 ) 1891 平方米。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49 万元, 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 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 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合格的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分别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磋商文件的方式

领取时间: 2019 年 12 月 20 日~ 2019 年 12 月 24 日 ( 节假日除外 ) ,北京时间上午 9 : 00 至 11 : 30 ,北京时间下午 2 : 30 至 5 : 00 。

领取地点: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市梦溪路 40 号微夷大厦 1315 室)

项目联系人:倪浩宇    联系电话: 0511-84447166     邮箱: hyzbdl@sina.com

注: 1. 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2. 磋商文件的登记领取 ( 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文件的投标人,其磋商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 。

登记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单位介绍信 +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或“法人授权书 + 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3 )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政府采购” - 采购信息 > 部门 ( 分散 ) 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五、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磋商时,需交纳人民币 8000 元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 2019 年 12 月 29 日 17 : 00 时前到达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帐户,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收款单位 : 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东门支行

帐号: 540471179077

六、采购人、采购方式及中标人数量

( 1 )采购人:镇江市防汛物资储运站

地   址:镇江市运粮河闸站

联系人:叶婷            联系电话: 18012804490

( 2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 3 )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 1 名。  

七、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 1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 2019 年 12 月 30 日 14 : 00 到 2019 年 12 月 30 日 14 : 30 ;

( 2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 年 12 月 30 日 14 : 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 3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 8 号工人大厦裙楼 7 楼第二开标室)。

八、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 1 份, 副本份数: 2 份。

九、在磋商截止时间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 2019 〕 9 号)、(财库〔 2019 〕 19 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 2014 〕 68 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 2017 〕 141 号)和采购本国货物、服务(财库〔 2007 〕 119 号)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