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华安经济开发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程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华安经济开发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程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XCG【2019】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李
项目联系电话:133650053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08室
联系方式:邹工158602264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李1336500539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3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9年华安经济开发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程类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 组织 2019年华安经济开发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工程类 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ZCXCG【2019】003 。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执行第23期节能清单。(3)环境标志产品:执行第21期环境标志清单。(4)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5)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6)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采购人提出的特定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贰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
7.1报名期限: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时,15:00~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
7.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将报名费通过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代理机构确认的,视为未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时,15:00~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
8.2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新浦东路明发商业广场7幢2梯2407、2408)购买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该时间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之间的间隔时间应不少于二十日)。
9.2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1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该时间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之间的间隔时间应不少于二十日)之前提交到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新浦东路明发商业广场7幢2梯2407、2408),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开标时间:2020年1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10.2开标地点: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新浦东路明发商业广场7幢2梯2407、2408)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08室
联系方法:
13、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305室
联系方法:0596-2981555
附1:账户信息
| 保证金缴交帐户 |
开 户 名 | 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账 号 | 695171312 |
开户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惠安支行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按照所投合同包,以电汇、转账形式向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于2020年1月8日下午16:00时前提交至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内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注意:以私人转账或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密封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或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公司名称应与报名投标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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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2019年华安经济开发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 | 否 | 1批 | 1698400 | 1698400 | 32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及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9.8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20日 08:00 至 2019年12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新浦东路明发商业广场7幢2梯2407、2408)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新浦东路明发商业广场7幢2梯2407、2408)购买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0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新浦东路明发商业广场7幢2梯2407、2408)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3.其它政策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