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千子山静脉产业园农民还建楼天然气配套工程单一来源公告

   2019-12-20 13:34:15
摘要

  湖北诚信天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千子山静

  湖北诚信天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千子山静脉产业园农民还建楼天然气配套工程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千子山静脉产业园农民还建楼天然气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明

项目联系电话:027-840661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福康路1号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侃186270271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诚信天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明027-84066116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蔡甸区依山龙郡13栋2单元3层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千子山静脉产业园农民还建楼天然气配套工程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武汉东方中油燃气有限公司采购该项目。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武汉东方中油燃气有限公司

 

五、其它补充事宜

千子山静脉产业园农民还建楼天然气配套工程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千子山静脉产业园农民还建楼天然气配套工程

预算价

517.44万元

联系人

陈侃

联系方式

18627027160

采购人地址

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福康路1号4楼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武汉东方中油燃气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千子山静脉产业园农民还建楼天然气配套工程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1、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武汉东方中油燃气有限公司采购该项目。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满足采购需求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 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15:00时,在湖北诚信天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组织了千子山静脉产业园农民还建楼天然气配套工程采购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会,会上专家组对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
  2. 根据《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2007年7月)中第三章--经营管理中第十三条: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确定的经营范围、种类、方式、区域、期限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武汉市东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武汉东方中油燃气有限公司是蔡甸区行政审批局批准的合法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单位,并且为蔡甸区唯一的燃气经营单位,该供应商具有唯一性。

3、鉴于以上原因,专家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以及《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第三条第(一)款、《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武汉东方中油燃气有限公司采购该项目,采购价格不得高于预算价。

4、专家组名单:

  何睿     兰州交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工程师

  涂文斌   中石化湖北石油公司武汉分公司           工程师

  肖书桃   武汉市蔡甸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公司       工程师

  邱泽斌   湖北省正源市政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工程师

  王润钰    武汉华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拟成交价格

不得高于预算价,成交价格在正式采购中确认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9-12-20

采购人: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侃     联系方式:1862702716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诚信天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明     联系方式:027-84066116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17.44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