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常州市境内增补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常州市境内增补工程的批复,苏水建【2022】9号和常州市水利局关于转发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常州市境内增补工程批复的通知(常水计〔2022〕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常州市新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常州市境内增补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常州市区管辖的主江堤208+300~208+400段和常州新北区管辖的录安洲主1+800~主2+600段。
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在历次应急治理工程的基础上,对常州市区管辖的主江堤208+300~208+400段和常州新北区管辖的录安洲主1+800~主2+600 段前沿河床采用平顺抛石护岸工程形式,进行整治加固。总投资金额为1599万元。总工期7个月。
河道整治工程等级与对应的堤防级别相同。主江堤堤防等级为2级,洲堤等级为3级。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①常州市区管辖段平顺抛石护岸长100m,护岸面积5000㎡,块石量6300m3;②常州新北区管辖段平顺抛石护岸长681m,护岸面积35555㎡,水上护坡块石量3802.2m3,水下护脚块石量49393m3。对应投资概算1500万元。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的招标图纸和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共210日历天,工期2022年10月20日-2023年5月17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
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 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均必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从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连续3个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10)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1)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9月16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 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3日9时 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 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 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 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
6.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项目管理人员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施工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社会保险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5.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C=A×Q1+B×Q2,
式中:C:评标基准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B: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5时,取所有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的算术平均值;当10≥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20≥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1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 30≥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20时,取剔除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30时,取剔除五个最高价和五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Q1:45%、50%、55%三者其一,Q1 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A:最高限价;Q2=100%-Q1
最高投标限价:14125500元。
7.4分值构成: 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6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65分基础上扣0.5分; 每低1%,在65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0分。 | 65 |
2 | 信用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 信用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执行。 (1)信用等级(4分):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2)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非本省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参照执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5 |
合计 | 70 |
技术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施工技术方案 | ①对施工河段环境、河床地形、水流流速流向、潮位变化等分析正确全面(2分); ②工程特点、难点分析准确到位(2分); ③单元小区划分合理,定位放样方案可行(1分); ④抛石提前量控制方法可靠,施工工序、工艺合理(2分); ⑤施工固定断面的设置及测量方案科学合理(2分); ⑥均匀抛石控制办法切实可行(1分)。 | 10 |
2 | 施工设备 | ①施工定位船、交通船等满足施工要求(2分); ②定位仪器、平面测量与测深设备可靠先进(2分); | 4 |
3 | 安保措施与综合协调 | ①机构健全(1分); ②水上安全施工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2分); ③施工综合协调内容分析全面、措施合理可行(1分); | 4 |
4 |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 ①质量保证体系健全(1分); ②质控要点清晰,质保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2分); | 3 |
5 | 进度计划与工期保障 | ①施工进度计划合理(1分) ②施工工期保障措施详细、可行(1分)。 | 2 |
6 | 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 | ①环境保护体系健全(1分); ②环保措施具有针对性、落实有保障(1分)。 | 2 |
7 | 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工程资料 | ①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2分); ②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2分); ③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1分)。 | 5 |
合计 | 30 |
备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表章节中。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 址:新北区衡山路8号
联 系 人:薄先生
电 话:0519-85127673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市新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钟楼区怀德中路304号蓝科技文化创意产业园5号楼207室
联 系 人:花冬
电 话:13685221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