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灌云县城市管理局智能垃圾分类房采购项目的公告

   2022-09-17 15:29:06

灌云县城市管理局智能垃圾分类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灌云县城市管理局智能垃圾分类房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连云港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10915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320723-F-ZC3207230002022000062-1

项目名称:灌云县城市管理局智能垃圾分类房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7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灌云县城市管理局采购垃圾分类房14座,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合法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办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915日至202292218: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方式:线上获取,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获取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210915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10915时整

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会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210915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灌云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联系方式:徐科长  1390512007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如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建设路240号美都新城26

联系方式:胡工      0518-85585080/182512509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科长

电    话:139051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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