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第三中学宿舍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

   2022-09-17 14:03:19

鹤岗市第三中学宿舍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岗市第三中学宿舍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发改社会》【2020】2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岗市第三中学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鹤岗市第三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岗市第三中学宿舍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鹤岗市第三中学院内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栋宿舍综合楼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新建宿舍基底面积1004.65平方米,新建宿舍综合楼4942.21平方米。

2.4资金来源:一般债券

2.5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305天,自2022年10月15日始,至2023年08月15日;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工作全部结束及其保修阶段

2.6招标范围:鹤岗市第三中学宿舍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7招标控制价18.05万元

2.8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已经退休的须提供退休证明。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要求配备3人(其中:总监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应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具体人员配备应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的有关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p)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209140900分至202209210900(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售价符合相关规定。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210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210090900。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8.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话:0468-3415813

    人:鹤岗市第三中学

    人:刘先生

     址:鹤岗市向阳区

    话:0468-618911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人:吴女士

     话:0451-51050824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