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0406G22091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桦川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由桦发改发【2022】6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桦川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润发郑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桦川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
2.3建设规模:
2.3.1富尔水稻良种繁育和品种展示核心区域标准化建设项目:建设水稻良种繁育和品种展示区,包括铺设水泥路705m、砂石路1390m、田块平整290亩、渠道7441m、观光小火车1430m、监测木栈道660m;
2.3.2稻渔综合种养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稻渔综合种养标准化示范基地,包括铺设水泥路1025m、砂石路4888m、田块平整575亩、渠道(含进水闸门)840m、闸涵1座、过路涵9座;新建催芽车间2栋;新建科普大道,包括圆亭6个、木栈道329m,木质平台899㎡、混凝土面层3173㎡;购置智慧农业设备1套;
2.3.3田友水稻良种繁育和品种展示核心区域标准化建设项目:新建科普景观区,包括木质廊架1个、宣传牌2个、木质座椅4个、砂石铺砖1352㎡;新建水稻良种繁育和品种展示区,包括砂石路1430m、田块平整186亩、渠道(含进水闸门)1175m、闸涵2座、过路涵4座、水田改旱田67.4亩、围栏1632m及购置智慧农业设备1项;
2.3.4“桦川大米”“星火大米”品牌推广项目:制作广告宣传1项。
2.4本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招标控制价:2746万元。
2.5计划工期:2022年10月10日-2023年01月09日,共计91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76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定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
2.6.1施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2设计: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工期、安全、验收、移交、保修、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7.1 施工部分:完成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建设及施工图内所有内容,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按规范及政府规定完成总承包管理、各项专项验收、项目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保修等;
2.7.2设计部分: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等,施工图通过审核后,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设计方案要全面响应总承包合同范围,不得降低约定的建设标准。作为下浮费率招标的EPC总承包项目,预算价不得突破招标限价,应提高限额设计效果,避免施工及结算时产生各种造价纠纷。
2.8投标报价、合同价及结算价说明:
2.8.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由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所有费用组成,报价方式为下浮费率报价:总投标报价=总招标控制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
2.8.2合同价:
①签约合同价:签约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费合同价=总招标控制价×(1-中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签约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费合同价为暂定价;
②实际合同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当总承包人设计的施工图审批通过后,总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送交财政评审。以财政评审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总价及中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注:不可竞争费用不进行下浮),计算工程部分实际合同价及设计部分实际合同价;
工程部分实际合同价及设计部分实际合同价之和不能超出签约合同价;财审后的综合单价及施工图预算总价,作为竣工结算时工程部分第三方审计的依据。
2.8.3结算价:竣工结算总价=设计部分费用结算价+工程部分费用结算价
①设计部分费用结算价:工程竣工后,设计部分费用结算价不需委托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计,直接以经过财政评审的施工图预算总价作为计费额,依据国家相关设计取费标准计算后,按照中标单位投标时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下浮后计取最终设计部分结算费用。即:设计部分费用结算价=设计部分实际合同价;
②工程部分费用结算价:发包方委托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工程部分竣工结算审计,并按照中标单位投标时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下浮后计取最终工程部分结算费用。
工程部分费用结算价=第三方竣工结算审计结果×(1-中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
注:不可竞争费用不进行下浮。
③本项目采取限额设计,工程部分结算总额超出经过财审的工程部分实际合同价时,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3.1.1、 3.1.2的所有要求,如投标人不同时满足以下3.1.1、 3.1.2的所有要求,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1.1施工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相应能力;
3.1.2设计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资质满足以下①、②、③中任意一项条件即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相应能力: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水利水电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注册建造师(黑龙江省省内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黑龙江省省外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符合3.3项中的信誉要求,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06月-0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水利工程类或农林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06月-0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3.2.3.1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参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数量配备标准,配备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2.3.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联合体投标的,书面承诺以牵头人或设计单位名义提供皆可)。
3.3信誉要求:
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及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3.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照实际经营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次招标接受独立投标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方担任;
3.8.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8.3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8.4联合体牵头人作为联合体各成员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各项担保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各项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参与的投标人,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9 月16日16时00分至2022年9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2年09月2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 8 号楼四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控制价清单格式后缀名为hljzbx。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 hljtbx。
9.4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4-3822825
邮箱:334579177@qq.com
招 标 人:桦川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桦川县悦来大街农业综合楼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320840333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润发郑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教育十小区院内二楼
联系人:齐先生
电 话:0454-6324777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