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校车租赁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校车租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人,应在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校车租赁
2. 招标编号:JGJZ2022J-JK10
3.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拟购数量 |
预计金额合计 |
服务期 |
项目交付或实施时间 |
付款比例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校车租赁 |
1 |
311.5万元 |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2019、2020、2021)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 3.近三年2019-2021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保证提供优质服务。 4.每台校车费用由政府补助每台每月4500元和学生收取费用组成。 5.服务期三年。(2022.10.23-2025.10.22) 6.要求校车公司提供10台校车。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 |
按季度付款 |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合格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财务状况: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财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近三年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23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4.1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第4条要求的内容按顺序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 492224109@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4.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和招标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及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复印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1日上午10时30分;
五、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
地 址:长春市大连路888号
联系人:郭洪义
电 话:0431-89856600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华惠路1643号华億中心写字楼23层
联系人:徐司伦
电 话:0431-85388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