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创建城子山国家4A级景区提升工程(一期)项目EPC总承包

   2022-09-17 11:59:14

一、招标条件
    西丰县创建城子山国家4A级景区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备案。以铁西发改备【202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铁岭市西丰旅游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西丰县创建城子山国家4A级景区提升工程(一期)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凉泉镇
    2.工程规模: 工程:  景区提升工程(一期)项目EPC总承包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210101TP001017221001001

西丰县创建城子山国家4A级景区提升工程(一期)项目EPC总承包

景区内道路整修,安全护栏和休息平台整修,景区靓化,山门生态广场形象改造,多功能区绿化靓化,安装生态厕所、垃圾箱、指示牌、消防设施等,购置旅游相关设备设施等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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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4.工期要求:2022年10月20日 开工至 2022年12月15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备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能力的投标人,也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牵头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6.其它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人提供)。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4.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11日 0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9月16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22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开标地点: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李丹

姓名:

李丹

单位:

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称:

工程师

职称:

工程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铁岭市西丰旅游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铁岭市西丰县委综合楼

地址:

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110号1-4工人街华夏新华城裙楼1-4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杨少才

联系人:

李丹

电话:

13941016427

电话:

024-77326886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18941062655

异议联系人电话:

024-7732688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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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xwxztb20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