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东陵菩陀峪定东陵修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东陵文物管理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国家文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文物函(2021)10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东陵文物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清东陵文物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河北遵化市清东陵菩陀峪定东陵。
项目规模及内容:对清东陵菩陀峪定东陵修缮保护工程进行勘察设计。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内容需要三维激光扫描和无人机拍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2投标人和联合体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和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项目的能力;
3.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
3.4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不得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的联合惩戒对象,以评标时查询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共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及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 09月16日 8:30时至2022年09月20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09日 0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E招冀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清东陵文物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遵化市清东陵
招标联系人:王德顺
招标联系人电话:0315-6944467
名称: 河北振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恒大都市广场4002
联系人:刘允峰
电话:0315-2812080
2022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