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园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2022-09-17 11:37: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子科技园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由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局  石高行审投资备字[2022]152号登记备案项目业主为石家庄高新区电子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高新区电子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子科技园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2.2、建设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子科技园园区内

2.3、建设规模和内容:1)、兴安大街建成路段配套建设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总长约1077;(2)、兴安大街(和平路-现状路):南北向的城市主干路道路中心线全长275.6m;(3)、尔海路(兴安大街-黄山大街)城市支路,长度499.99m;(4)、闽江道北侧规划路(泰山街-兴安大街)城市支路,长度499.99m;(5)、兴安大街(漓江道-区界)城市主干路,606.86m内容包括以上5部分的管网附属设施工程、信息工程、管网工程、供水工程、亮化工程、景观工程等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段全过程监理。

2.5、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2.6、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4项目其他成员:监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人数为7人(含总监理工程师), 其中监理工程师最低配备人数为3人,监理员最低配备人数为4人以上监理机构人员中至少包含市政、电气、给排水专业。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具需有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所有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5信誉要求:“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 .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获取。凡有意报名者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后于2022年9月15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9日08时59,登陆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 n/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5.2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获取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0909时00分。地点: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

6.2开标地点:开标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家庄市槐安东路 161 号 C 座二层,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2022年 10909时00分至2022年10909时30分),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5技术建议书(监理大纲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特别提示:

1)《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北京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3)启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多CA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须下载“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 20210325",下载地址: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 下载中心。

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 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进入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点击文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文件下载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

6)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监理大纲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监理大纲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高新区电子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53号创新大厦

联系人: 赵启孟

电话: 0311-850963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

联系人:孟伟、刘鹏浩

电话: 0311-83086968    13383211551

 

 

 

 

监督单位: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局

联系电话:0311-68021609

电子邮箱:q77665302@126.com

 

备注:

1、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人进入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文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文件下载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