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藁城区贾市庄镇刘海庄中学项目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藁城区贾市庄镇刘海庄中学项目项目管理已由 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 以 藁行审批复【2021】01-14900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藁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藁城区贾市庄镇刘海庄中学项目项目管理;
(2)建设规模和内容:建1栋4层教学楼,1栋3层食堂风雨操场, 1栋5层学生宿舍及门卫室和室外公厕,新建小市政、围墙、200米跑道运动场地、1个室内篮球场、1个室外篮球场、2个室外排球场等。总建筑面积178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664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1186平方米。
(3)项目地址:藁城区贾市庄镇刘海庄中学院内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
(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程、规范的要求;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服务(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开工期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至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审计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的全部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并具备工程相应的造价能力,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和“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其他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 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 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 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17、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1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19、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20、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21、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22、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23、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七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监督单位: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311-88167929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2年9月15日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招标小组成员名单(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郭洪波
组员:马向阳、刘晓云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藁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 石家庄市藁城区东城南街123号
联系人:马向阳
电 话:0311-67096553
招标代理机构:军正达(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99号圣仑大厦1112
联系人:任康
联系电话:0311-67368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