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C13080020220075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09-08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2-09-16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09-26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2-09-26 09:30:00 | ||
正式公告 |
围场县半截塔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半截塔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监理已由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审批招核字【202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半截塔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规模为 Q= 4000 m3/d。硫自养单元有效面积为 500㎡,水平潜流人工湿地总有效净化面积 15263㎡、表流湿地3750㎡及相关附属设施。
??2.2招标范围:2.2.1建设地点: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镇污水处理厂下游蚁蚂土河旁边。2.2.2建设内容:半截塔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规模为 Q= 4000 m3/d。硫自养单元有效面积为 500㎡,水平潜流人工湿地总有效净化面积 15263㎡、表流湿地3750㎡及相关附属设施。 2.2.3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2.4质量标准:符合技术规范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 .5招标范围:围场县半截塔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担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
??3.1.4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具有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一名(可临时聘用),须提供人员职称证复印件及合同复印件(聘用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02 17:00至2022-09-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站(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保证金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废标处理。
5.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
5.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柒仟元整(¥7000.00)
如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形式的,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收取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围场支行
账 号:13001101957052502014-0968
※请注意:投标人如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为无效保证金。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银行转账凭证、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的,银行保函应当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投标保证保险应当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其余无效。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请注意如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投标系统,进入界面点击【投标保函管理】模块下的【确认投标保函】菜单对所投项目进行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编辑并提交。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自身情况,提前操作,以免耽误投标工作。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函原件扫描件或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拟使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并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操作,操作方式详见门户网站--资料下载--用户手册--《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
如采用支票形式的,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请注意如投标人采用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投标系统,进入界面点击【投标保函管理】模块下的【确认投标保函】菜单对所投项目进行投标保函扫描件编辑并提交。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自身情况,提前操作,以免耽误投标工作。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全国通兑转账支票、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26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站(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简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承德市围场县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高新区雹神庙和润新城·朗园7幢1单元8层1-802号 |
邮编: |
068450 |
邮编: |
067000 |
联系人: |
夏鹏飞 |
联系人: |
李超男 |
电话: |
18832402299 |
电话: |
1304198322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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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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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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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1391522571@qq.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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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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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5、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