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污水处理厂中水系统改造及中水回城利用工程招标公告

   2022-09-17 11:12:06

海兴县污水处理厂中水系统改造及中水回城利用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污水处理厂中水系统改造及中水回城利用工程已由海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海发科字[202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2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为海兴县污水处理厂中水系统改造及中水回城利用工程,设计回用规模为5000立方米/天,主要改造内容为:更换原厂中水系统设备,包括过滤装置、超滤膜、反渗透膜等;厂区内新增中水回用泵3台,厂区自用水提升泵2台,电动葫芦1台,新增电气及自控设备;厂区外新增中水管网13487米,取水水鹤1个,拆除并恢复便道砖约120平方米,拆除并恢复水泥路面约18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2业绩要求:2019 年 9月 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污水厂或水厂(新建、改建、扩建)施工总承包业绩 1 项。备注:金额不小于 2000万,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网上中标公示页(中标公示网上查询需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政府采购网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等国家指定发布媒体查询)
3.1.3信誉要求:“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2021年1月以来至少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技术负责人:要求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2021年1月以来至少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2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16 09:002022-09-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锐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海政路南兴融街东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盛世大厦A座808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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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张建明

联系人: 谷亚静、梁茵
电话:

0317-6628610

电话: 1563117113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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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ebeirxgc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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