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2022年普通干线公路交通量调查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2-09-17 11:10:28

【保定市2022年普通干线公路交通量调查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2022年普通干线公路交通量调查站建设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保定市2022年普通干线公路交通量调查站建设工程方案的批复》(冀交公路[2021]34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保定市2022年普通干线公路交通量调查站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公路[2021]39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保定市2022年普通干线公路交通量调查站建设工程,位于保定市境内,包含14个观测站,主要工程内容: (1)每个交调站建设硬件设备包括采用中央数据采集器(含野外主机机柜),激光传感器,视频传感器,4/5G无线传输模块,设备安装在高度8米的立杆上,14个观测站中:1处太阳能供电和13处市电,传输线缆等。 (2)设备安装立杆:高度8米,顶部安装太阳能设备,在7.5米处安装激光传感器、视频传感器及野外机柜,立杆位于车道一侧适当位置。 (3)立柱基础工程、设备安装等。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27日,预计工期4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具体包含立杆及立杆基础工程、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及其全部相关工作。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年末数据为准);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一年(2021年7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项目施工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项目经理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近五年(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总工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的相关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近五年(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6其他要求:投标文件中所投“非接触式激光类交通量调查设备”必须为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交规办信函【2021】24号)“关于发布2021年度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型式检验合格结果的通知”或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交规办信函【2021】93号)“关于发布2021年度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型式检验合格结果(第二批)的通知”名单中的产品,其中“非接触式激光类交通量调查设备”采用的技术类型为“激光+视频”或“激光视频组合”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16 09:002022-09-22 17:3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09 11: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hebeieb.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天威西路36号 地址: 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071000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赵立红

联系人: 李昂、靳岩
电话:

0312-3209949

电话: 0312-328886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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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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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xzb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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