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202MH0434 | 标段号: | C01 |
| 招标人: | 上海卫星装备研究所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251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251号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新建综合服务中心,新增建筑面积4672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共3层,一层主要布局厨房和职工餐厅;二层主要布局职工餐厅,小餐厅及自助餐厅;三层主要布局文件和科研交流会议中心。最大单跨23.1米。 |
| 工程总投资: | 3789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3078.76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28082837.00元人民币 |
| 施工工期: | 36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项目负责人资格为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资格预审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在审查委员会评审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决策机制,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 资质要求: | | 施工资质要求 | | 第一条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 |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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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具有近5年(自2017年5月1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的类似房屋建筑项目业绩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项目信息以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所采集的数据为准。上海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信息报送编号(例:W2017080132053),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码(例:1101071704060102)。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主要管理人员 能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信用分大于等于60分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17日 00时00分到2022年09月22日 00时00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3916384196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9月28日 09时3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10月10日 00时00分到2022年10月15日 0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02日 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地址: |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7家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 2、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当申请人中出现同一公司的下属公司同时通过超过两家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不超过两家公司入围。 3、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当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招标人应确认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合格制)的申请人>7家时,招标人在审查委员会评审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决策机制,确定7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