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科技交通运维中心业务用房改造(三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科技交通运维中心业务用房改造(三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500000202202000603系统内编号:LCZFCG-2022-921 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科技交通运维中心业务用房改造(三期)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656054万元;最高限价:84.656054万元;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竣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2年09月16日09时00分至2022年09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下载(http://ggzyjy.liaocheng.gov.cn/)(电子评标项目招标文件格式为.lczf。供应商诚信入库类型:施工类。3、方式:(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未获取的视为放弃投标,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2)各供应商在交易中心下载标书后,务必于项目开标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注册(已注册的,不要求重复注册),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其在开标前未完成注册的,按无效标处理。4、售价:0元/份。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120.224.28.53: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4、递交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传。递交方式:(1)将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加密版,后缀名格式为.LCTF)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2)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3)供应商开标前未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逾期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若供应商成交,成交后该供应商还需提交四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报价,下载标书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ggzyjy.liaocheng.gov.cn/)《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各供应商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另,电子投标文件在诚信库内获取的有关扫描件为获取那一时刻的扫描件,请各投标企业更新诚信库后,务必重新获取,重新生成响应文件。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评标,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网址链接: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xzzx/012005/20160531/a951be60-caae-4a1c-8a14-847bdde68cb6.p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或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0635-8902280;移动CA锁(标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823-8788。3、采购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采购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响应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制作视频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供应商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交易平台维护室。联系电话:400-998-0000;0635-8902702;联系人:黄工、张工。5、本项目采用电子明标评审。6、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开标前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投标。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咨询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维护办公室0635-8902702,咨询服务热线4009980000。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签到、解密工作的,责任自负。7、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8、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工程类(含监理)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系统内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开标后则不能再更改。磋商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与系统内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9、供应商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填写该项目投标信息时录入的联系电话作为开、评标时的联系电话,请谨慎填写。10、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最后报价须在系统中提交(系统中显示的“二轮报价”即为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操作流程详见后附“供应商二轮报价操作流程”。供应商报名时在系统内预留的电话须同接收二次报价短信提醒的电话为同一号码,供应商须及时关注短信提醒,以确保二次报价信息畅通。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限定时间30分钟)进行最后报价,否则视为放弃参与后续评审活动。各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短信提醒,并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放弃报价的,视为放弃参与后续评标活动。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 购 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地 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北外环路与柳园路交叉口东320米联 系 人:岳科长 联系方式:0635-7185057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中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聊城高新区华建壹街区办公楼8栋3层联 系 人:江经理、徐经理 联系方式:0635-8226456、13561267793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中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投诉单位地址:聊城高新区华建壹街区办公楼8栋3层;联系方式:0635-8226456。质疑后如对答复不满意,供应商可在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线上投诉,投诉网址: http://www.ccgp-shandong-rz.cn/。注: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发布人:中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