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公告

   2022-09-15 23:07:31

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第1标段(株林河生态修复工程)(HBQC-202209QG-00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209QG-0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发改审字【2020】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1标段:蕲春县株林镇铺头坳村/黄城河村
建设规模:1标段:约1788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第1标段(株林河生态修复工程)
标段划分:共3个标段,本项目为第一标段
计划工期: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1-01
合同估算价:1788.00万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指水环境综合治理、水污染环境保护、水体生态修复、污水处理、人工湿地,含EPC业绩);(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项目的工程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5)财务要求:具有完善的财务制度,近三年无亏损,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0、2021)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分为3个标段:第1标段(株林河生态修复工程)、第2标段(沙河生态修复工程)、第3标段(生态沟渠),投标人只可选择3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参与投标,若投多个标段,则除所投的最先开标的标段外,其他所的标段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9月16日至2022年09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2)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

代理机构:

湖北中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蕲春县漕河镇齐昌大道81号

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枫树林

邮编:

435300

邮编:

435300

联系人:

谢先生

联系人:

程女士

电话:

13972709906

电话:

1592673611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240669205@qq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年09月15日

备注:

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