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综合功能提升项目一标段(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潜江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综合功能提升项目一标段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潜江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综合功能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潜发改审批﹝2022﹞276号(2207-429005-04-01-990987)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了建设,项目业主为 潜江交投联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所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潜江交投联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表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 |
位于潜江市 |
建设规模 |
18 个镇区(办事处)农村产业道路改造工程 159.54 万平方米,主要涉及路基路面、桥涵工程、道路安防、绿化景观等工程内容;完成 11 个镇区产业道路景观工程170.28 公里,主要涉及行道树、绿化色带及景观小品等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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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其他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15)等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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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采用费率招标方式进行发包,招标内容最终以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为准 |
标段划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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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1095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附件1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个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其他要求:_无___。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见招标公告附件2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潜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潜江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2年 09月 16日至 2022 年09 月 21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qjggzy.c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6.2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0月11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jggzy.cn/ )、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潜江交投联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潜江市高场办事处高场路特7号 地 址: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马家台
邮 编: 433199 邮 编: 433199
联 系 人: 袁先生 联 系 人: 张 睿
电 话: 18972616916 电 话: 1388695406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085274837@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 年09月 15日
附件1: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近两年(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7年08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9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公路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书)。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的。2.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08月-2022年08月)没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5.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公司正式职工并已缴纳2022年07月份个人养老保险。在施工期间无特殊原因(重大疾病或死亡)不得变更、不得离场,若无正当理由变更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平台,取消中标资格。6. 投标人在2020年08月-2021年08月期间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8. 承诺中标后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9.投标人在2018年、2019年、2020年在省级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A”及以上标准。注: 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包含以上内容的承诺。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人 |
中级及以上职称,执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
项目总工 |
1人 |
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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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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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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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 |
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的方法 |
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评标价得分高的优先;评标价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可采用的方法: 投标人在2020年度省级及以上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信用等级也相同的,以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2.1.1 (1)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符合招标公告第5.2款规定 |
参加开标会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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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标段投标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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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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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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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5)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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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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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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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投标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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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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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①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5 (3)项规定的情形(仅当采用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开标适用); ② 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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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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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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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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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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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单位投标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4款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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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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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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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1)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5)目规定 |
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内容规定,字迹清晰可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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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① 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② 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报价保持一致; ③ 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 ④ 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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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①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未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修改; ② 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费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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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期限 |
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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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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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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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
①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5款第(1)、(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② 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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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2) |
第二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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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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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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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_30_分; 项目管理机构:_4_分; 评标价:_55_分; 财务能力:_0_分; 设备配置:_0分; 业绩:_8_分; 履约信誉:_3_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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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5款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在第一信封开标现场,该系数由现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从 0.99 、 1.00 、 1.01(系数)中随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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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3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5分 |
组织布置及规划完善、合理,针对性强计2-5分,不足计0-1.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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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6分 |
施工方案科学合理,与项目实际结合紧密,技术措施切实可行计3-6 分;不足的计0-2.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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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工期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措施得力可行计2-5分,不足计0-1.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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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措施得力可行计2-5分;不足的计0-1.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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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4分 |
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措施得力可行计2-4分;不足的计0-1.9分。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2分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健全、完善,措施得力可行计1-2分;不足的计0-0.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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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1分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健全、完善、可行计1分;不足的计0-0.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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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2分 |
项目风险预测、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完善、针对性强,计1-2分,不足的计0-0.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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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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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项目管理机构 |
4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2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满足审查条件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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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分 |
项目总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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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分 |
其他人员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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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评标价 |
55分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55,E1=1,E2=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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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他因素 |
财务能力 |
0分 |
/ |
/分 |
/ |
设备配置 |
0分 |
/ |
/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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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8分 |
类似业绩 |
8分 |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7年08月 3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独立完成1项9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公路施工业绩得3分,每增加一个类似公路施工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8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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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 |
3分 |
信誉 |
3分 |
(1)2018、2019、2020年任2年在省级及以上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为“AA”得3分;2018、2019、2020年任1年在省级及以上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AA”得2分,2018、2019、2020年在省级及以上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A”得1分,其他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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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