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景区既有农房能效提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泰山景区既有农房能效提升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进行领取磋商文件操作,并于2022年9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C-20220830-01
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景区既有农房能效提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金额158.4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最高限价:628.08元/平方米。注:招标控制价(单价):本项目为整体折扣报价(投标报价金属门窗单价<315.54元/㎡、金属窗<228.04元/㎡、吊顶天棚单价<84.5元/㎡),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金额(元) |
全费用综合单价 | |||||
1 | 010807001001 | 金属(塑钢、断桥)门窗 | m2 | 1 | 315.54 |
2 | 010807001003 | 金属(塑钢、断桥)窗 | m2 | 1 | 228.04 |
3 | 011302001001 | 吊顶天棚 | m2 | 1 | 84.5 |
| 628.08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
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进行领取磋商文件操作。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五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区服务台。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方式: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2022年9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的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泰山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黄前镇
联系方式:0538-8827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和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金山路日报社C2006
联系方式:18553825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经理
电 话:18553825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