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42070320220909003 |
项目名称: |
光谷东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域综合开发项目 |
招标登记编号: |
42070320220909003001 |
招标项目名称: |
光谷东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域综合开发项目投资合作方和工程总承包(EPC) |
行政区划: |
工程建设科 |
招标人(盖章): |
湖北鄂州华容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李立华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人: |
何兵 |
招标联系电话: |
13995832798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吴悦、邹倪珂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3006379882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工程地点: |
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 |
招标类别: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说明: |
1、设计部分:完成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2、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3、投资合作方: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工作,保障项目资金落实并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与实施主体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项目管理、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等。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714734.37 |
立项批准文号: |
2209-420703-89-01-597721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2555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2-09-14 21:00 ~ 2022-10-09 09:30 |
投资总额(万元): |
714734.37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评标办法: |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通用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公告状态: |
正常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符合条件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其他主要人员的资格要求:(符合条件可以兼任):①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8年相关专业工作经验;②施工员具有土建施工或市政工程施工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且提供不少于3人;③质量员具有土建施工或市政工程质量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且提供不少于3人;④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提供不少于3人;资料员、材料员各1人具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注:上述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近半年中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项目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EPC)、设计、施工的业绩:
①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从投
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至少承接过一个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②设计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的单位)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至少承接过一个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③施工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单位)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至少承接过一个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1、业绩中①②③满足一项即可。2、投标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EPC)、设计、施工的业绩(任意一项)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及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备注: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