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鞋材加工集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
答疑纪要
E3503040301200042001),有关招标人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1、评分标准中的设计获奖业绩要求为“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的一体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一体化业绩是指设计、施工为四库一平台可查得为同一家单位实施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该业绩要求太高,省内没有一家单位可以满足,且业绩不契合本项目实际,建议修改为: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的市政道路。
2、1分。(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如下:道路专业负责人对应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及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水利专业负责人对应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结构专业负责人对应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电气专业负责人对应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人员的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BIM技术人员的要求太高,省内没有一家单位可以满足,且对BIM人员要求教高和注册要求不契合本项目实际需要,建议取消BIM技术人员的要求。。
4、“1、投标人的设计图纸是否全面、细致、完整性及设计深度方面。其中:图纸最少需包含主要效果图含亮化图、立面效果图、全区域鸟瞰图、主要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等,基本符合得基本分60分”;大部分图纸本项目无法提供,是否按市政项目承包人建议书的评审内容和标准做要求。
2.2.4(2)“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中,“1.图纸”评审内容和标准修改如下:“1、投标人的设计图纸是否全面、细致、完整性及设计深度方面,基本符合得基本分60分;2、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60~100分酌情打分。”5、6、7、“盖单位公章”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方盖章,还是联合体各方均需盖章?
1。
8、9、“投标人:”处填联合体全称还是填联合体牵头方名称即可
xxx和xxx(联合体)”,“xxx”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单位名称10、“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项目建设规模”中提到土方平整工程中回填量按规划标高下降0.8m测算,请明确场地规划标高或填方标高。
21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规定“中标人优先接受招标人自有土方并在招标人指定的堆放区域内进行回填”,请分别明确五候大道、玉湖片区土源点,坑园片区土源点各自的供应量、供应范围,以便投标人规划外购土方量和回填区域。
3。
12、13、14、2天内清运出场,并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现一次,扣除工程款5万元。路基填土的用料必须满足现行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密实、均匀、稳定、干燥,填料必须采用砂性土;地块填土的用料必须满足三类土的相关要求。
15、16、“2.7.质量要求:……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规范是否适用?
17、“4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50、中标后如本项目因招标范围及内容出现变更、甩项或者暂停其中部分子项目,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索赔,招标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承担以此带来的风险”。请明确可能出现的变更项目、工程量,甩项或暂停的子项目内容。
18、“1.总体概述、2.设计管理方案、3.采购管理方案、4.施工的重点难点、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等五项内容外,是否还需要提供施工方案、总平面布置、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内容?
19、“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评审内容为“投标人提供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本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请明确改内容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20、“(1)自有土方:中标人优先接受招标人自有土方并在招标人指定的堆放区域内进行回填(若指定堆放区域回填量不足,由中标人按外购土形式进行回填;若指定堆放区域不能满足自有土方,招标人可以再另行选定区域进行回填,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1)土源点位于五候大道、玉湖片区等,由招标人负责运送进场,中标人只负责项目内土方平整压实。只计取平整压实费用,按3.55元/m3计取。2)土源点位于坑园片区等(荔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由中标人负责取土、运土、压实平整等,综合单价按25.25元/m3计取,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指定取土点的指定要求。(2)外购土方:除招标人提供的土方外,不足土方均由中标人自行考虑取土点,外购土方综合单价按26.25元/m3计取(该综合单价含购土、取土、运土、压实平整等内容)。”其中。请问:招标人确定外购土方仅比招标人指定取土点取土高1元/m3,该费用是否包含了外购土方资源税、取土点征地拆迁费、取土点复耕费用等相关一切费用?如投标人按招标人给定价格报价中标后,项目实施期间该费用不足以外的部分,是否应纳入施工图预算及工程结算?招标人能否明确需要外购土方的具体数量?
1)2)3)21、“中标人应自行勘察现场,如施工范围内存在建筑垃圾或其它影响施工的杂物,由中标人自行清理并承担费用。”请问:本项目现阶段没有正式施工图,是否应理解为,如施工范围内存在建筑垃圾或其它影响施工的杂物,经设计单位勘察确认后,应纳入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及工程结算?
22、“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现场不具备条件为由拒绝进场施工或延误开工。招标人不负责红线范围外的施工道路开通,由中标人自行考虑车辆进出方案。”请问:是否应理解为,红线外的施工道路开通,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后纳入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及工程结算?
23、“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若由代业主单位先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现场围挡等文明施工,该费用纳入此次工程总承包价内,代业主单位将从后续的施工文明费内按实直接扣除该项费用。”请问:招标人能否明确,代业主单位先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现场围档等文明施工的范围、数量以及应扣除该项费用的具体金额?
24、“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4.1.10 其它义务(8)承包人应在施工工地向发包人及监理人免费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以实际需求为准。”请问以实际需求为准如何理解及界定?招标人能否提供发包人及监理人对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实际需求的数量及标准?
2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询价定价方式:常规工程类材料(设备)可以采用挂网公开或者传真的形式询价,以最低价格作为预算编制的依据。”和“第六章发包人要求(8)经询价的材料(设备)工程结算时均需按中标下浮率进行相应下浮。”请问:前一条款已明确是以最低价格作为预算编制的依据,后一条款又明确工程结算时需按中标下浮率进行相应下浮,何来下浮空间,以上两个条款约定是否前后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