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安八公路(县街至八街段)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服务

   2022-09-15 16:21:10

安宁市安八公路(县街至八街段)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服务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安宁市安八公路(县街至八街段)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服务招标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约282.69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公路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09-14 16: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872771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经办人: 王海晶
办公电话: 0871-68699656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悦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佩潼
办公电话: 0871-68651716 移动电话: 1828866432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221027001001
标段名称: 安宁市安八公路(县街至八街段)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服务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9-2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10-09 09:00
开标地点: 安宁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282.6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并配合相关的报批、审批手续,最终提交相应设计成果资料,并提供完善的后续跟踪服务。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安宁市安八公路(县街至八街段)。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或“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自2019年1月以来至今具有1项以上(含1项)单项设计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公路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且业绩证明要体现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及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以来至今具有1项以上(含1项)单项设计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公路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其他: 3.1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或“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自2019年1月以来至今具有1项以上(含1项)单项设计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公路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且业绩证明要体现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及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5企业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以来至今具有1项以上(含1项)单项设计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公路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至2021年中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新注册公司以注册时间算起,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7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10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10-0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docx2022-09-14 13:44:05
2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docx2022-09-14 13:46:0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