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产业科创园建设项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
项目标段编号: A3307260820001582001001 |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产业科创园建设项目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208-330726-04-01-763499文件批准备案,招标人浦江县城投万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浦江县产业科创园建设项目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设计规模:浦江县产业科创园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89494.61平方米(约134.24 亩),总建筑面积约437321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132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24000平方米,建筑高度120m。 2.2设计范围: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浦江县产业科创园建设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需结合招标人提供的概念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公共部位精装修、室外景观绿化、幕墙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等)、设计调整、施工图审及修改,以及工程勘察配合、报批配合、施工图配合、竣工验收配合等相关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调整)、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基坑围护、室外附属工程、精装修设计、景观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标识标牌及导示设计、地库车位及交通设施设计、海绵城市建设、节能工程、绿色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人防、消防、弱电智能化(室内、室外)、室外综合管线、抗震支架、钢结构、幕墙、门窗、设施设备、200平米以内临时售楼处建筑结构及精装修、红线外西北角约3296㎡公共用地的上山文化遗址广场的景观、2000平米永久售楼处的精装修、配套专业工程设计、依规需做装配式的应按装配式进行设计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设计内容。 各阶段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图纸编制深度要求及相关出图标准要求,并应完成发包人和相关审查部门的阶段性审查意见所提出的修改工作。包括方案评审(若有)和初步设计审查。设计人提供给发包人的设计成果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2.3 承包方式:采用设计总承包方式。 2.4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浦江城区体育场东路以南,浦南大道以北,亚太大道以东。 2.5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21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140000万元,设计费约2034万元。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 各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22年6月、7月、8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15日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09日 17时00分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确认参加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4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 |||||||||||||||||
4.3 招标人将于2022年09月19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4.4 保证金信息 |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整。 |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形式(建议采用网银形式)、电子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 |||||||||||||||||
4.4.1 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的,于2022年10月09日17时00分前汇入下列账户之一: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623281146000025935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20807003800012634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9650001040012610126456733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35326757655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 |||||||||||||||||
4.4.2 采用电子保证保险保单、银行保函的,具体办理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电子保证保险保单必须在2022年10月09日17时00分前出单。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 |||||||||||||||||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09时30分。 | |||||||||||||||||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 |||||||||||||||||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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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4日 | |||||||||||||||||
注: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用CA锁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2、具体办理事宜详见首页《浦江县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温馨提示》和办事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