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春港大道南侧、周潘中沟东侧、新港大道西侧、港城路北侧 2.2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76亩,建筑面积约16290平方米,拟建初中规模10+2轨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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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主体施工图审查通过并取得审图合格证后,付设计中标价的50%;其他所有专项施工图审查通过并取得审图合格证后,付设计中标价的30%;余款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不计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乙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建筑师一级]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2)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5)暖通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
投标人为拟派设计负责人及设计项目组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2年 6 月- 2022 年 8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800平方米含以上,且地下室(含人防)面积不少于96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 有效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和审图合格证中较小者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4 日 18 时 0 分 至 2022 年 9 月 21 日 18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引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港城路北侧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鞠庆卫 电 话:0523-86161912 代理机构:泰州市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青年南路2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陈梅 电 话:0523-86889338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1 | 高港实验初级中学异地重建项目设计招标文件(发布).pdf |
2 | 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
3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