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及电子卷宗制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2-09-15 13:39:24

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及电子卷宗制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采购编号:ZJZB202209C06    项目编号:JHZC202209140132

项目概况

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及电子卷宗制作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蛟河市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92614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采购项目 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及电子卷宗制作服务项目 已由 蛟河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蛟河市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采购编号:ZJZB202209C06

3.项目名称: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及电子卷宗制作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81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6.采购需求:档案数字化加工及电子卷宗制作服务。

7.采购范围:服务。

8.服务地点:吉林省蛟河市河北街红叶大街162号。

9.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

10.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采购人合理要求的合格服务。

1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

5)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

6)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915日至20229221600分止。

2.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蛟河市平台。

3.方式: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蛟河市平台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蛟河市平台进行网上登记、下载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92614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蛟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一(蛟河市红叶大街157-2号)。逾期未递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蛟河市平台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蛟河市平台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2022915日至20229221600分止。

2.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2915日至2022922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蛟河市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时间及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9261400分,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ggzy.jlcit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2-636883214009980000

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1.6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720 6220 1101 5200 0004 63

7.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8.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9.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蛟河市平台(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蛟河市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蛟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蛟河市河北街红叶大街162

联系人:朱博伟    联系电话:0432-6753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海口路33

联系人:李建宇    联系电话:0432-68192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建宇    联系电话:0432-68192455

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蛟河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公告发布时间:2022915

八、疫情期间现场交易活动具体要求

1.开标地点:蛟河市政务服务局4楼蛟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中心入口: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及代理机构人员从蛟河市政务服务局中心大楼南侧入口进入,接受体温检测合格后从侧楼梯专家通道上楼。

3.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活动,不戴口罩、发热、隔离时间不到14天及重点防控区域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蛟河市以外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授权委托蛟河市本地人员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供应商)须配戴一次性手套)。

4.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参加评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严禁参加公共资源交易评审活动。

5.投标代理人应提前至少一小时来到开标现场,做疫情检查工作。

6.投标代理人除提供招标文件内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标当日行程码、全疫苗注射证明(吉事办中打印即可)。

7.进入开标大厅,与其他人保持2米安全距离。

8.开标结束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返回,不得逗留。

9.如有疫区行程、密接、次密接人员不得进入。

10.如违反以上规定,所有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