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YZZB-2022107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政务大厅及社区楼水电气旧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网络形式(详见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ZB-2022107
2、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政务大厅及社区楼水电气旧改项目
3、项目地点: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
4、建设规模: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政务大厅室内装修、水电、采暖改造,政务大厅建筑面积 5094.94㎡;社区楼采暖改造,社区楼建筑面积423.20㎡;锅炉房锅炉以及水电改造,锅炉房建筑面积 168.00 ㎡;以及室外给水、污水和供热管线改造。
5、采购范围:东湖街道政务大厅及社区楼水电气旧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竣工,共计33日历天。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预算金额:384.3065万元
10、最高限价:384.3065万元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资金良好承诺书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2年出具),并具有2022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2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与缴纳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
(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将下列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yzzb2021@163.com中;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80740783)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4)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中小企业声明函;
(7)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8)联系方式(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邮箱地址)。
注:①供应商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代替营业执照;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②上述材料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2年9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9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甘家村王大屯
联 系 人:任立军
联系方式:0431-82544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嘉惠第五园8栋116号
联系方式:0431-80740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云鹏
电 话:0431-80740783
4.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2324298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62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