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闽清县敖江马兰溪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招标编号:E3501249124102044)招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投标保证金
(1)采用现金或支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由其基本账户开户行汇达(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指定账户(保证金户名: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140205012960105380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闽清县支行),凭证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如:XXXX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更正为:
3.4.1
投标保证金
(1)采用现金或支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由其基本账户开户行汇达(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指定账户(保证金户名: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100056136060010001;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凭证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如:XXXX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已经递交投标保证金至原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可待本项目结束后联系我司,一同办理退保手续。
2、原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更正为:
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总投资1000万以上的河道治理相关工程项目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本招标项目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资料,重新上传,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4、本项目开标时间:2022年9月29日 09:30
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当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说明为准。
本补充说明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闽清县下祝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