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标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保侦查体系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保侦查体系装备项目
项目编号:JBCH20190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
项目联系电话:010-670121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大兴胡同45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840810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建标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超010-6701217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东普写字楼三层17-1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国保侦查体系装备项目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装备项目名称 | 配备单位 | 配备数量 |
1 | 远距离定向侦听设备 | 套 | 1 |
2 | GPS定位跟踪设备 | 套 | 1 |
3 | 伪装前置侦控设备 | 套 | 2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如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2)单位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10、需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19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东普写字楼南侧17-15一层(移动服务厅南侧)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0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东普写字楼南侧17-15一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报名的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所在投标单位开具的近三个月(含)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公章)。
2.招标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2、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