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质疑:(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2)书面提出。接收部门:太和县教育局,联系电话:13966591699,电子邮箱:1024660326@qq.com(采购代理),通讯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 B11栋3楼;投诉函递交的方式:(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2)书面提出,接收部门:太和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8622639,通讯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提出相关质疑或投诉。
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0元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投标人须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