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海塘安澜工程设计项目

   2022-09-15 03:05:03

绍兴市越城区海塘安澜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越城区海塘安澜工程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112-330000-04-01-49249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100%(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起嘉绍大桥中心线,西至曹娥江口门大闸出口段右岸引堤

2.2 建设规模:1)提标加固海塘2.71km和二号闸1座,防洪潮标准300年一遇,属于大(1)型工程,工程等别I;加固和新建丁坝若干座2)生态景观工程。新建省级绿道2.18km,打造文化节点2处,生态化改造塘身及沿塘两侧管理范围约9m2,新建沿线景墙、雕塑等配套设施工程部分投资约4亿元(具体以工程批复为准)

2.3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985.5万元

2.4招标范围:本次项目招标范围包括(1)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含施工地质服务)、测量,(2)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包括扩初、工程概算编制与概算调整等)、施工图设计3专题报告(水保专题、环评专题及水工模型试验专题(丁坝群布置方案研究、堤脚冲刷防护方案效果的数模、物模验证及波浪模型试验)),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报批后续服务等内容。若相关专题无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委托其他专业设计单位设计,且设计单位的确定需经业主确认,设计费用不再增加。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专题费用、图纸打印费、设计人员旅差费、评审费等)。

2.5工程类别:工程设计

2.6计划工期:总工期220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丁坝方案比选分析、模型研究分析,确定推荐方案;60天内完成初设阶段地质勘察;90天内完成堤脚冲刷数模分析、物理模型验证;完成可研批复后,深化设计方案经业主审查后根据业主要求完成修改、完善,深化设计方案经业主确定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编制,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初步设计批复40天内提供全部施工图。工地现场服务与施工期相同,预计3,若发生工期延长的情况,设计费不予调整;施工期间根据业主要求每年3月底前提供度汛报告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不包括招标人对初步设计交流、审查、评审的时间。(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2.7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通过施工图图审。

2.8标段划分:  /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7月至20229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均予以认可)。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7月至20229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派遣)

3.2其他要求:

3.2.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入库登记信息资格(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都必须满足) 

3.2.2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或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已公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都必须满足)

3.2.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②联合体中其他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⑤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

3.2.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2.6业绩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需自20171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1km以上防潮标准100年一遇及以上的海堤(塘)工程设计)

注: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注:若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工程特征、规模的,须出具项目业主单位提供的详实的情况说明 (并加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 ,否则业绩不予认同。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员于 2022年 9  15 日至 2022 年 9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5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2022年105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5.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二个,企业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

账户一: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6232511450419620                                  

账户二: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3110810044511886227  

5.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109  9 30分,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 332室(延安东路660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绍兴滨海新区南滨东路98号         址: 绍兴市柯桥区湖西路1176号

联系人:  倪工                           人:       金国祥            

 话:0575-89198093                       话:     13675755431      

 

 

                              人:  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  9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