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绥化市庆安县东北黑土保护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022-09-15 00:27:29

2023年绥化市庆安县东北黑土保护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ZZB2022-23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绥化市庆安县东北黑土保护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庆安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根据省市要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绥化市庆安县东北黑土保护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项目地点:巨宝山乡巨兴村、民乐镇民富村、柳河镇新民村;

    2.3 项目规模:约8.59万亩;

2.3勘测设计周期:合同协议书签订后3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概算、设计图)、施工图、预算书编制、工程量清单、年度实施计划、竣工图,施工时派驻设计代表、协助建设单位迎接相关检查及各阶段验收等工作。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该项目批复的勘测设计费用的90%作为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或农业工程相关高级职称。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5月-2022年7月)投标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项目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18时00分至2022年9月1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每套0元,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0月0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6.2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9日9时00分。

七、 其他

7.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近三年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7.2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4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庆安县农业农村局

人:庆安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址:绥化市庆安县

联系人:崔先生

 话:0455-4348977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国工艺文化创意园黑龙江(外滩1898)A4栋1单元11层

联系人:高先生

 话:0451-86626306-80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