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2021年84条划界河流界桩埋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县2021年84条划界河流界桩埋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XCG2022-062
项目名称:朝阳县2021年84条划界河流界桩埋设项目
最高限价:3019462.00元
货物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365天(具体期限按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还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均经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项目班子成员与本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3信誉要求:(1)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并附网上查询截图)。(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并附网上截图);
3.4外省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外省和外市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办理入朝备案手续);
3.5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提供虚假资料、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纺织路十字岗北100米珑元酒店南侧)
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邮箱:cyxjyzxbs@163.com)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纺织路十字岗北100米珑元酒店南侧)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1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纺织路十字岗北100米珑元酒店南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所有资料扫描后制作成一个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领取文件登记表(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时间、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
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cyxjyzxbs@163.com)以收到符合要求的邮件时间为准)。资料提供齐全后,交易中心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的邮箱,请供应商自行关注邮箱信息。
(二)根据朝阳市最新的防疫政策如有需要,及时提供核酸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朝阳县河长制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0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电话:13591866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玉龙大街261A号1004室
联系方式:车先生 联系电话:0421-2800299
3.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信息
开户行: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县支行
账户名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
投标保证金账号:9010008000000274884
联系人:纪静
电 话:0421—3584689